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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9  查看次数:
各院系:
为充分调动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根据《唐山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唐山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院系确定院系内各本科专业接收转专业数额,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及选拔办法,填写“唐山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法申报表”(附件1),并附考核大纲等相关材料。在17周周二(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将以上内容审核整理后于18周向全院学生公布。
3.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唐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19周周一(7月3日)前报所在院系。
4.各院系对接收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告知学生审核结果,并于19周周四(7月6日)前将审核结果以“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附件3)形式报教务处。审核内容包括:截止至本学期末所有成绩是否合格(不计下学期期初补考);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是否在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中属于同一科类(文史或理工)(理工→理工、文理兼收,文史→文史、文理兼收,文理兼收→所有。环境艺术专业不可转专业)。
5.转专业考核安排在下学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唐山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法申报表
2唐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出)汇总表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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