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张静怡转学到我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26 查看次数:
现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级学生张静怡,女,考生号:16130202150754,因身体原因,申请转入我校学习。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9号)关于学生转学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对其提供的转学材料进行了审核,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转学有关分数要求,已履行转学有关程序,且材料齐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联系电话:2792210。
教务处学籍科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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