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巩固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河北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立项满两年且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编号开头为2018及以前的项目不参与验收。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自主申请
申请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原则上应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以下简称结项鉴定表),并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等。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涉及人员、时间等调整的申请结项验收时,须附上省教育厅备案盖章的《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调整申请表)。
请本次申请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结项鉴定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由相关负责人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给项目主持人。
(二)系统填报
1.项目主持人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老师获取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工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和系统提示,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将加盖学校公章的 PDF 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以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上传到系统。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0:00至12月23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
(三)专家评审
系统提交后,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最终确定结项验收结果。
(四)材料提交和邮寄
在系统显示验收结果后,由学校统一将验收通过的项目结项鉴定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请项目主持人将全套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xyjylx@163.com。
联系人: 鲁蕴华 联系电话:2792209 (2209)
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