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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
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6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与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并入唐山学院实施方案》,按照《唐山学院人员融合优化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我校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师资建设水平,加强对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的培养和管理,保证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的任教资格基本要求
1.高教系列教师,首次给本科生授课前需参加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给本科生授课。
2.具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非高教系列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非高教系列教师,或197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非高教系列教师,以及新转岗的教师,需经过课程进修,经所在教学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可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3.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讲师或助教任职资格的非高教系列教师,须在三年内进修提升学历,从并入后到2017年12月31日前,考取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含单证硕士),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能胜任高校相应课程的,可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二、对新融入教师发展与提升的有关政策
参加高校教师资格“两学”培训考试及面试的教师,一次性通过者,学校承担培训费、面试费,未能一次性通过的,学校不再承担各种费用;对于原非高教系列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专职教师,攻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双证),在规定学制脱产学习期间,学校为其全额发放基本工资与基础绩效工资,并报销不超过3万元的学习费用,只攻读硕士学位(单证)者,学院为其报销不超过1.5万元的学习费用,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学单位对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对需要课程进修的教师,制定适宜的教师培养计划,要做到分类指导、分类培养,计划到人、责任到人、指导到人。
1.组织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集中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唐山学院各教学岗位职责要求》、《唐山学院职称评聘办法》、《唐山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唐山学院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唐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帮助熟悉相应的教学岗位职责要求。
2.教学单位应参照《唐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为课程进修的教师选派一名指导教师对其进行培养,建立老教师与新教师“一对一”的教学、科研帮助培养机制。培养方式主要是听课和担任助教工作,培养时间应不少于1学年。
3.教学单位应结合这些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为每位教师制定成长档案。
4.教学单位要为这些教师安排多种形式的课程进修和实践锻炼机会。课程进修,原则上以校内进修为主。需要校外进修的,主要以专业进修为主,一学期至少进修3-4门专业核心课程。
5.教学单位要了解指导教师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加强督导,定期检查、评议。组织本单位督导组、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对新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对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
四、新融入和新转岗教师教学能力达标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学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应完成“五个一”的要求,即:有一个指导教师,听一门课程,备一套教材,写一门课程教案,做一门课程习题。
3.应服从所在教学单位安排,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学习教研室或本专业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积极参加院系部组织的相关教学培训、教学研讨和教学观摩活动,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4.在被指导期内,需全程听指导教师至少一个学期的授课,课时量不少于30学时。要作好听课记录,虚心向主讲教师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听课学期结束后,新上岗教师要完成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新教师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认真完成指导教师交给的教学相关任务。
5.在被指导期内,鼓励在“爱课程”等网络课程资源上修读一门网络资源课程,参加一门专业相关的慕课(MOOC)学习。
6.要根据拟讲授课程的特点和课程教学文件,写出符合教学规范的授课计划、教案、实习、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指导书等。
7.课堂授课达标过关(专家及学生听课评审结论合格以上)。
五、达标考核
1.课堂教学过关考核。新教师首次开课之前应先由所在院系部组织试讲,接受试讲考评。考评由院系部内组织的专家评议和学生评议两部分组成。
2.教学辅助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核新上岗教师对备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实训指导等各教学辅助环节的完成质量。由所在教学单位作出鉴定。
3.考核合格者可取得开课资格。对暂不符合达标要求的教师,指出其不足之处,由指导教师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新上岗教师本人也需要加强自我训练提高,三个月后重新参加下一轮考核。经过三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转入其他适合的工作岗位。
六、其他
1.对取得开课资格首次进入正式授课阶段的新上岗教师,学校教学督导组要对其教学质量跟踪调查,并对其教学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如发现新上岗教师教学效果不好,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新上岗教师所在部门,由本部门安排听课,组织教学评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共同帮助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2.新上岗教师的培养和提高是学校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好指导教师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创造出一个有利于新上岗教师成长的良好工作环境。
3.教辅单位可参照执行。
4.对新上岗教师的科研等其他考核,可参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